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为滑县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41名(其中男性100名,根据面试成绩可适当调整性别比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后至1999年8月31日前出生);
5.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拘留或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信息
2017年9月27日,在滑县电视台和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滑县华夏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原县劳动局门口西侧大厅),电话:0372——8116677。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以上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
(2)在报名现场或县人社局网站自行下载并由本人如实填写《滑县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附表:需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单色背景二寸照片)。
4.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5.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7.准考证领取:应聘者于2017年10月8日,持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为应聘者面试、体检、考察等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领取时,请仔细核对有关信息是否与个人原始报名表等信息一致,否则,责任由应聘者自负)。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参加面试时,应聘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2.面试成绩及时在滑县华夏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门口张贴公布,同步在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滑县环境保护局网站发布。
3.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不得进入体检,若男性应聘者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不足100名,相应增加女性招聘人数。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的名次,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2.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4.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六)签订劳务合同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劳务派遣公司员工,派遣到滑县环保局工作。拟派遣人员名单在滑县华夏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门口张贴公布,同步在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滑县环境保护局网站发布,公示期三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合格可续签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
3.劳务派遣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所聘岗位工作;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派遣单位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如不能胜任工作或违反法律或纪律者,用工单位可以随时退回派遣单位。
三、工资福利待遇
劳务派遣人员月工资不低于当年省政府公布的滑县月最低工资标准,并随滑县月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
四、纪律与监督
凡未按有关规定按时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透明。
本次招聘在滑县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招聘工作。
本简章由滑县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滑县华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0372-8116677
滑县环境保护局:0372-8169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