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部署,有序推进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制定了《滑县2018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6月13日
滑县2018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县冬季供暖清洁化水平,促进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升和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政办〔2018〕14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8〕425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关于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立足点,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加快提高清洁供暖比重。坚持突出重点、协调推进,民用住宅和公共建筑要同步推进电代煤、气代煤(以下简称“双替代”)供暖。坚持因地制宜、因能制宜,结合电力和天然气供应情况,在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城镇、村、城乡结合部、新型农村社区、安置小区等,合理选择可以承受的供热方式,保障冬季清洁取暖“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和实施范围
2018年10月底前,全县完成“双替代”供暖1万户,其中,学校、医院、福利设施等公共建筑按照100平方米折1标准户计算。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年度目标任务详见附表。
我县要首先实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重点管控区域清洁能源供暖全覆盖,其余目标任务在具备条件的地区以村庄(社区)为单位整体推进,禁止在不同村庄“插花式”零散开展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抓紧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编制辖区的年度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将年度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细化时间节点,明确责任人,报县发改委。
(二)尽快完成建档立卡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要把建档立卡作为推进“双替代”供暖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电力、天然气供应情况,抓紧组织做好居民供暖“确村确户”和公用建筑供暖项目确定工作,对居民供暖要明确到具体村庄(社区)和居民户,并根据居民意愿明确电能和天然气供暖的方式;对公用建筑项目要明确项目地址、采暖面积、供暖方式等。6月底前,要完成建档立卡工作。
(三)大力发展电代煤供暖。全县范围内在电力供应有保障的区域,以具备保温条件的居民住宅和学校、医院、福利机构、办公楼、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建筑为重点,加快发展电暖器、冷暖空调、电壁挂炉等,推广地源、水源、空气源等热泵技术,建设一批分布式电供暖项目。其他建筑因地制宜发展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电热膜、碳纤维、热风型空气源热泵、电空调等分散式电能供暖。县供电公司要积极参与电能供暖工作。
(四)有序推进气代煤供暖。全县范围内在天然气供应有保障的区域,在供用气双方签订供用气合同的前提下,综合利用管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等多种气源供暖,重点建设燃气锅炉房等分布式供热,有序推广燃气壁挂炉等分散供暖方式。天然气供暖项目要确保气源供应,严格按照“先规划、再合同、后改造”的程序稳妥推进,确保冬季能发挥供暖作用。
(五)加快电供暖配套电网建设。电代煤区域要结合建档立卡情况和当地电网实际情况,提出电网配套需求,6月底前报县供电公司。县供电公司要提前安排项目规划、配套供电设施建设或扩容改造,确保电供暖用户用电,要开辟电能替代项目业扩报装“绿色通道”,按照客户需求主动做好布点布线、电网接入等服务工作。
(六)积极做好天然气供应保障。县燃气企业要加大与上游供气企业协调衔接力度,积极争取更多的资源。加快城市燃气管网和城市储气调峰设施建设,保障民用采暖天然气供应需要。健全冬季天然气稳定供应保障机制。
(七)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建立“双替代”供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发改委能源部门要定期开展电力安全质量监管,住建部门要定期开展燃气管道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销户,限时整改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优化建设外部环境。要在配电网、天然气规划中,优先考虑“双替代”供暖的需要,保障用于供暖的电力、天然气使用指标。进一步简化“双替代”供暖项目审批流程,加强联审联批,提高审批效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保障“双替代”供暖项目配套供应设施线路走廊和站址用地,帮助建设企业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和设施保护等工作,保障工程顺利实施。
(二)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县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通过补贴的方式,对2018年新增的“双替代”用户进行供暖设备一次性补助。要将“双替代”供暖工程项目纳入城镇基础设施范围,在城市配套费中予以适当支持。
(三)创新融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符合信贷条件的“双替代”供暖项目给予信贷支持,拓宽融资渠道。
(四)健全完善价格支持政策。完善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电代煤供暖居民用户从2018年起,采暖季低谷时段延长2个小时,调整为从20时到次日8时,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执行。继续实行供暖期阶梯电价政策,对于非集中供热区域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采暖期取消阶梯电价第三档,一档电量每月增加100千瓦时。推动集中式电供暖用电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将电供暖电量纳入电能替代“打包交易”,按照增量通过电力交易平台组织交易,给予参与交易的发电企业成交电量30%发电量奖励,降低居民取暖用电成本。城乡居民天然气采暖用气执行居民气价。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是辖区“双替代”供暖工作的责任单位,负责方案的具体落实,县直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配合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要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县环境攻坚办要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形成有目标、有计划、有组织的工作机制,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国网滑县供电公司、滑县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要按照本实施方案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强跟踪检查和评估,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每月3日前将上一月工作推进情况报送至县发改委。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借助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微信、短信、展览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大力传播清洁取暖相关知识和政策,以及“双替代”供暖对于治理雾霾改善环境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倡导新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bet36体育娱乐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印发